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关于印发<西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学费减免办法>的通知》(西大学〔2018〕9号),学校将开展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我校本科学生,不含毕业班、基地班学生。

二、减免等级、比例

学费减免分半免和1/4减免两个等级。申请减免学费的学生人数应严格控制在学生总人数的5%以内,其中半免的学生不得超过学生总人数的2%。

三、申请减免条件

1.根据《西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含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基地班学费全免学生除外)。

2.道德品质良好,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态度端正,成绩良好,前两学期无不及格课程。

四、申请减免流程

1.5月27日—6月4日,学生申请并填写《西北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班级民主评议。

2.6月5日—6月11日,院(系)初审,提出建议名单及减免等级并公示3个工作日。

3.6月12日,公示无异议后,各院(系)将初审通过的学费减免学生汇总表(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及《西北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院(系)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审核,上报西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名单》送交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五、报送材料

1.《西北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

2.《西北大学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学生汇总表》(附件2);

3.教务系统导出的学生前两学期成绩表;

4.班级民主评议意见;

5.院系推荐意见。


附件:1.西北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

      2.西北大学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学生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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