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实现《纲要》中所指出的“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学生主动性、积极性,培养学生自主维护心理健康的意识和能力”,切实增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大学生快乐生活、健康成长。我校决定面向全校辅导员、院(系)二级辅导站、在校学生开展2022年西北大学心理育人系列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学生朋辈心理健康活动项目申报
(一)申报要求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申报,建议以班集体、寝室等为单位进行申报;项目成员应不少于六人,并且需有一名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教师或学生辅导员进行指导。
申报项目应为心理健康教育课外类活动,除心理讲座、心理咨询外形式不限,如班级心理主题班会、寝室朋辈教育活动、心理素质拓展活动等。申报项目的主题需紧密贴合现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需要,贴合大学生学习生活实际(见附件4《心理健康活动项目申报参考主题》)。申报者需根据团队学科特色和成员特长,认真思考、自行拟定活动类型和撰写活动申请书。
(二)项目类别
申报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单项原则上每院(系)推荐不超过3项;重点项目由各院(系)择优推荐,原则上每院(系)推荐1项。学校将根据项目评审级别给予相应经费支持。
经专家评审,一般项目立项不超过30项,重点项目立项不超过20项。
(三)立项申报
申报团队向所在院(系)提交《西北大学学生朋辈心理健康活动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及相关材料,经院(系)汇总后,由心理专干于2022年6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31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32309854@qq.com。
联系人:崔焱一 联系电话:029-88308113
(四)结项要求
项目团队于2022年10月30日前向所在院(系)提交结项成果,院(系)汇总后将项目成果材料提交至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317办公室。所有项目须于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重点项目择期进行中期汇报。项目成果包括:
(1)项目总结报告
(2)团队成员个人心得总结
(3)活动照片或视频
(4)团队自发提交的其他成果材料
项目经费在项目审核合格后统一下拨。
(五)奖项设置
结项项目经专家评审,设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4项。设优秀组织单位奖6项,优秀指导教师奖6项。评审结束后,各院(系)应充分利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院(系)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对获奖项目进行宣传。
二、院(系)特色心理育人活动项目申报
(一)申报要求
院(系)特色心理育人活动项目,由二级心理辅导站站长(学生工作负责人或心理专干)牵头申报,申报项目需展现本院(系)心理育人特色。
经专家评审,院(系)特色心理育人活动立项3-5项,学校将根据项目实施需求给予经费支持。
(二)立项申报
申报单位填写《西北大学院(系)特色心理育人活动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及相关材料,经院(系)审核推荐后,于2022年6月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32309854@qq.com,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317办公室。
联系人:崔焱一 联系电话:029-88308113
(三)结项要求
院(系)特色心理育人活动由申报单位自行安排活动进度。活动开展结束后,于2022年12月15日前将项目成果材料提交至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317办公室。
三、辅导员心理育人活动项目申报
(一)申报要求
辅导员心理育人活动项目,由各院(系)专职辅导员独立或联合申报。申报项目需展现本院(系)心理育人特色、本人在心理健康教育领域研究成果,有成熟开展经验的活动将优先立项。
经专家评审,辅导员心理育人活动立项5-8项,学校将根据项目实施需求给予经费支持。
(二)立项申报
申报人填写《西北大学辅导员心理育人活动立项申请书》(见附件3)及相关材料,经院(系)审核推荐,于2022年6月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32309854@qq.com,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317办公室。
联系人:崔焱一 联系电话:029-88308113
(三)结项要求
辅导员心理育人活动由申报人自行安排活动进度。活动开展结束后,于2022年12月15日将项目成果材料提交至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317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立项名单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后,将于6月20日之前公布。
申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情况,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附件1:西北大学学生朋辈心理健康活动立项申请书
附件2:西北大学院(系)特色心理育人活动立项申请书
附件3:西北大学辅导员心理育人活动立项申请书
附件4:心理健康活动项目申报参考主题
学生工作部(处)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