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现就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8日,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上10月7日(星期三)的课,10月10日(星期六)上10月8日(星期四)的课。
二、切实加强学生的教育引导
1.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尤其是加强对疫情防控、防火、防盗、出行以及网络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提醒学生:外出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和封闭场所;离开宿舍时,务必要切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清理废旧物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外出时不搭乘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注意人身和随身财物的安全;不参加探险活动,不到没有人身安全保障的地方游玩,随时根据气象及地质灾害预报做好灾害预防及避险工作。
2.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舍长的职能,对有心理不适的学生,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防、及时救助,引导学生做好自我调适,并尽快与学生家长联系。
3.加强法纪校规教育。教育学生走亲访友或与朋友聚会时,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风俗习惯,言行举止体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4.引导学生安排学习生活。放假期间,合理调整好休息和学习时间安排,做到劳逸结合、张弛有度。
三、几点要求
1.做好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工作。各院(系)假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和稳定安全隐患排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消除安全隐患。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借助微信、微博和QQ等新媒体平台,切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提升学生的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各院(系)按照学期初的值班安排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完善假期学生稳定安全应急预案,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值班安排于9月27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备案。
3.做好学生离校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学生离校去向登记制度,做好学生离校去向相关记录。严禁以任何名义在校外私自租住民房,严禁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游玩,开展校际间学生活动要报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同意。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出省”要求,严格审批学生离省申请。学生出省须向所在院(系、所)请假,并经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审批同意。出省师生员工返校时,须进行核酸检测,并向学校出具核酸检测报告。
4.严格执行学生工作相关制度。要督促学生继续严格落实晨午检和疫情信息上报等要求,按时在晨午检系统进行每日打卡。出省师生员工返校进入校园时,除须出示学生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扫码、测温外,须出具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提醒学生提前订购返程车票按时返校,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学生须履行请假手续。
5.认真做好学生返校情况检查工作。各院(系)学生工作干部应于10月8日晚到学生宿舍,检查、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并将本(专)科、研究生统计结果于10月8日晚上10时前分别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和研究生院(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请各院(系)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