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加强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做好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2021年专职辅导员需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院(系)应继续按照“充实一线、加强重点、逐步建设”的原则,结合本单位专职辅导员队伍需求制定2021年计划。
2.请各院(系)从辅导员队伍发展的长远出发,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于10月22日前将院(系)辅导员需求计划表报送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科(活动中心327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8308133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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