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是由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西北大学“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资助协议》相关要求,现就2020—2021学年“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读的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及资助金额
评选名额为15名,每院限报1人,资助金额为每人3000元人民币。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品行端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没有纪律处分;
3.学业成绩优秀,须居上一年度综合素质排名前30%;
4.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公益服务等方面突出者优先;
5.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严格掌握条件,严格执行评选程序;
3.注重申请人品学及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综合因素。
五、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2.院系评议推荐。各院(系)组织班级进行民主评议、推荐,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后,提出院(系)推荐意见,在院(系)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对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汇总,确定拟推荐获资助学生,并在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审批,确定最终受资助学生名单。
六、报送材料
1.《西北大学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由教务处导出的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
3.班级评议意见;
4.院(系)推荐意见;
5.西北大学2020—2021学年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
七、时间安排
3月18日—3月24日 学生申请,院(系)评审。
3月25日—3月29日 各院(系)公示名单。
3月30日 各院(系)将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学生处审核。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