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院(系)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清明节期间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现就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3日至5日,共3天。

二、切实加强学生的教育引导

1.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尤其是加强对疫情防控、防火、防盗、出行以及网络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提醒学生:尽可能减少外出,确需离校外出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自我防护,佩戴好口罩,勤洗手;避免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逗留;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疑似症状,视病情就近及时就医,并及时告知辅导员;离开宿舍时,务必要切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清理废旧物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外出时不搭乘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注意人身和随身财物的安全;不参加探险活动,不到没有人身安全保障的地方游玩,随时根据气象及地质灾害预报做好灾害预防及避险工作。

2.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舍长的职能,对有心理不适的学生,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防、及时救助,引导学生做好自我调适,并尽快与学生家长联系。

3.加强法纪校规教育。教育学生走亲访友或与朋友聚会时,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风俗习惯,言行举止体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4.引导学生安排学习生活。放假期间,合理调整好休息和学习时间安排,做到劳逸结合、张弛有度。

三、几点要求

1.做好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工作。各院(系)假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和稳定安全隐患排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消除安全隐患。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借助微信、微博和QQ等新媒体平台,切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提升学生的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各院(系)按照学期初的值班安排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完善假期学生稳定安全应急预案,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3.做好学生离校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学生离校去向登记制度,做好学生离校去向相关记录。严禁以任何名义在校外私自租住民房,严禁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游玩,开展校际间学生活动要报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同意。

4.严格执行学生工作相关制度。要督促学生继续严格落实晨午检和疫情信息上报等要求,按时在晨午检系统进行每日打卡。

5.认真做好学生返校情况检查工作。各院(系)学生工作干部应于45日晚到学生宿舍,检查、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并将本(专)科、研究生统计结果于45日晚上10时前分别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和研究生院(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请各院(系)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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