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有效加强2021级本科学生的教育管理与服务,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的学习和生活,培育优良学风、班风、舍风,根据《西北大学学生朋辈导师管理办法》(西大学〔2020〕21号)规定,决定面向在校学生选拔第一届学生朋辈导师。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聘条件
学生朋辈导师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在读优秀学生,相关要求如下: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担任过学生干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二)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本科学生原则上上一学期学习成绩应在班级前50%,研究生应获得一等奖学金;
(三)工作责任心强,乐于为同学和集体服务,能起到骨干模范作用;
(四)了解本科低年级学生的思想心理特点、学业情况及教育管理方法;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形象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二、选聘程序
各院(系)在选拔人选的过程中,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公布选聘通知——院(系)组织面试选拔——拟聘任人选公示——拟聘任结果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批——发放聘书。
三、选聘要求
1. 按照朋辈导师与学生比一般不低于1:20的标准进行配置。各院(系)需在公示时间结束后推选一名院(系)朋辈导师负责人。
2. 院(系)主要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应主动申请担任朋辈导师。
3.各院(系)应于7月20日前将拟聘任结果,按照附件2的格式填写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处)邮箱xsc@nwu.edu.cn。
4. 朋辈导师可以在本院(系)学生中聘用,也可以跨院(系)聘用。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