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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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2016年选留具有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担任学生辅导员的通知

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根据《西北大学选留具有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担任辅导员工作办法》,我校面向社会公开选留3名具有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担任学生辅导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留条件: 1.申请人应为国内高水平院校201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2.所学专业不限,符合所在学校当年推免条件,非本校学生须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 3.申请人为中共党员,且曾担任学校、院(系)主要学生干部(按照今年学校选留工作需要,拟在学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学校社团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院(系)团委副书记(学生)范围内选留),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一定文体特长,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的要求;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详见《西北大学选留具有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担任辅导员工作办法》) 二、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选留工作,按照信息发布、个人报名、院(系)推荐、资格复审、考察、体检与心理健康状况测评、确定攻读硕士研究生专业、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在西北大学网站(       http://www.nwu.edu.cn/)上统一发布。 (二)个人报名 报名人需将报名材料报送至所在院(系)。 (三)院(系)推荐 院(系)按照资格条件严格审查,组织推荐工作。2015年9月23日12:00前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5号楼5425室学生工作部(处)学生教育科。一个院(系)限推荐一名。 院(系)推荐时需同时提供推荐人选以下材料: A.《西北大学2016年招聘学生辅导员报名表》(附件1) B.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原件)。 C.现任或曾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D.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相关材料(复印件)。 (四)资格复审 学校选聘工作小组对院(系)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五)考察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也不举办任何与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政治基础、法律基础、管理基础、写作、职业道德与社交礼仪、人文知识和科技知识、重大时事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内容。 2.面试 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考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计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选并公示。 (六)体检和心理健康状况测评 候选人选到校医院体检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情况测评。进入该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按自动放弃对待。体检或心理健康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空缺名额,按综合排名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确定攻读硕士研究生专业 通过体检和心理健康状况测评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取前3名确定拟选留人选,在学校硕士学位授权点选择专业,作为未来攻读方向。 (八)公示 对拟选留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正常毕业后,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管理与待遇 按照《西北大学选留具有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担任辅导员工作办法》实施。 欢迎广大有志于高校辅导员工作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应聘。 咨询电话:029-88308133。 联系人:薛老师 张老师。

学生工作部(处)

人事处

教务处

2015年9月22日


上一条:西北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管理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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