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洪流中辟厉奋发、勇毅前进,经报教育部、人民日报社有关部门同意,组织开展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我校将开展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全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较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二、荣誉设置
本次活动共设10名优秀大学生作为“最美大学生”候选人,“大学生年度人物”20名,“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30名,入围若干名。
我校可推荐1名学生参评。
三、推荐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8月29日。
四、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自身本领过硬,学习表现优异,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5.所推荐大学生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9年8月以来)。围绕近三年来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服务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参与服务保障北京冬奥会等重大活动情况,择优推选。
6.已获得“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获得往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在读大学生可推荐参加“最美大学生”评选,不再参与年度人物推选。
五、学校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按照自愿原则进行报名,并将申报材料报所在院(系)。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1)。
(2)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2)。
该表为被推荐人的基础信息表。其中,个人简介 1000 字以内,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近三年内荣誉。
2.院系评议推荐。各院(系)在坚持标准、民主评议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进行推荐,每个单位最多推荐1人,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154847@nwu.edu.cn。
3.学生工作部门选拔。学生工作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和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
4.报学校批准并公示。
六、联系方式
王老师 029-88308133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