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办公室《关于遴选2023/2024学年澳门特 区政府内地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候选人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3〕7号)文件精神,按照陕西省教育厅港澳台办公室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2024学年度澳门特区政府内地奖学金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内容
获资助学生在澳门学习期间的奖学金(包括学费、住宿费和 生活津贴)由澳门教育基金提供。其中,学费和住宿费直接支付至学生就读高校;生活津贴向学生发放。2023/2024学年的生活津贴为48000澳门元,其后学年的生活津贴发放金额将根据澳门教育基金的决议作出调整。
二、遴选安排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办有关安排,省教育厅港澳台办将遴选1名候选人修读澳门有关高校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课程2-3年)。我校推荐1名学生参与遴选。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在校就读的内地本科应届毕业生,并获得当年研究生推免资格,无违法违纪记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拟报读澳门高校规定的申请条件。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大学、澳门旅游学院、澳门城市大学、澳门科技大学和澳门镜湖护理学院、圣若瑟大学等7所澳门高校的专业设置及申请条件见《2023/2024学年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硕士研究生课程资料及相关要求》(附件1)。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推荐学生赴澳门修读研究生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院系公章);
4.英语考试成绩单(大学英语考试、英语专业考试、托福、雅思)。
(三)遴选程序
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院系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于4月11日前告知有关院系。
三、评审录取
澳门高校将会同澳门教育基金根据申请条件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结果预计于2023年7月至8月由省教育厅港澳台办通知我校,澳门高校将通知本校录取学生开学报到事宜。请学生自行办理赴澳门手续。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请于2023年4月7日(星期五)15点前报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185277@nwu.edu.cn。
联系人:孟露 电 话:88308765
附件:1.2023/2024学年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硕士研究生课程资料及相关要求
2.推荐学生赴澳门修读研究生登记表
学生工作部(处)
国际合作部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