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西北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关于明确2023年度公开招聘管理岗位面试、笔试、心理测评工作具体安排的通知

按照《西北大学2023年度专业技术、管理、辅导员岗位招聘公告》要求,学校对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46人符合学生工作部(处)公开招聘管理岗位招聘单位考查环节资格。现将2023学生工作部(处)公开招聘管理岗位招聘单位考查环节面试笔试、心理测评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2023年5月8日

(二)地点

西北大学长安校区

(三)具体安排

1.7: 30-8:20 分组抽签 活动中心201红帆报告厅  

2.8:30-12:00     A组活动中心210第一会议室

                       B组活动中心206第三会议室

3.13:00-13:20 笔试签到进场

4.13:30-15:00 笔   试 活动中心201红帆报告厅

5.15: 30-16:00 心理测评 经济管理学院一层8103机房

考察方式

(一)面试

采取学生自我介绍和评委提问结合的方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8分钟。

(二)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笔试主要考查对管理岗位的认知和行政能力。笔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与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

(三)心理测评

笔试考试结束后,进行心理健康测试。未通过心理健康测试者,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程序

所有面试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7:30前进入西北大学长安校区活动中心201红帆报告厅,签到,现场资格复审材料(见附件)身份确认存放通讯设备,抽签分组后候考。上午8:30前未完成身份确认工作并进入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取消应聘资格。

按抽签顺序分组面试。

面试考生由引导员带领至面试考场,面试时间8分钟,考生进入考场后,自我介绍后由评委提问考生。面试时间剩余2分钟时由计时记分员进行提醒。

考生完成面试后,应立刻离开考场区域。

、纪律要求

面试纪律要求

1.考生必须持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身份确认,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参加面试,违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进行身份确认时,应将手机关机并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出口处签字,领回手机并离场。期间发现使用手机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已面试考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公布面试试题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

3.考生应遵守面试程序和纪律,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管理,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4.考生可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思考。规定的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如规定时间仍有剩余,考生应示意“答题完毕”。

5.候考室考生需要上厕所的,由工作人员带领前去。

6.考生面试结束,带走全部个人物品,立刻离开考场区域。

7.对有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考生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规定处理。

笔试纪律要求

1.开考前30分钟,应聘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者,核实身份后,方可进场。

2.应聘人员应及时进入考场,开考前将宣读《考场规则》等考试相关规定。开考30分钟后,迟到应聘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应聘人员可携带黑色墨水笔(钢笔、签字笔)参加考试。考场内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禁止考生在答题纸上做特殊标记,违者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进入考场时,除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外,手机及其他物品一律装入自备手提袋内(手机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统一放置在考场内物品存放处。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违者按违纪处理。开考后应聘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5.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考号就坐参加考试,入座前必须严格按规定接受安检,且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名,安检无误后按照考号入座,坐错座位按违纪处理。

6.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或让他人窥视试卷、答题纸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7.考试结束,应聘人员须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纸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清点收齐应聘人员不得阻碍拖延监考人员收取答题纸,否则为违纪。

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纸、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纸,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纪处理。

8.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管理,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违者取消笔试资格。


                                                                                                                                                       学生工作部(处)

             2023426


  • 附件【附件.doc】已下载

上一条:西北大学关于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打印 /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