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了解受助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引导学生锐意进取、追求卓越、自强不息,根据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和捐赠方要求,现对我校2023—2024学年“新长城自强助学金”20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并对不符合资助要求的受助学生及时进行调整和更换,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2024学年“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受助学生(附件1)
二、学生受助资格的取消与调整
受益学生有下列行为或情况之一者,经核实,在征求捐赠人意见后,将被取消并调整资助:
1.所报材料不属实者;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者;
3.秋季学期学习成绩出现3门以上(不含3门)不及格者;
4.经查实个人生活铺张浪费者;
5.对捐赠人提出额外要求者;
6.接受其它社会类资助或奖励大于5000元/年者;
7.退学、休学、参军等在受助年内不能在校学习者;
8.主动申请放弃者。
三、材料提交说明
(1)无学生替换,提交以下材料:
1.《新长城受益学生成长记录表》(附件2,纸质版)
2.受益学生成长事迹材料(图文类型,电子版)
(2)有学生替换,提交以下材料:
原受益学生提交:
《新长城受益学生成长记录表》(附件2,纸质版)
新更换资助的学生需提交材料:
1.《新长城自强助学金资助学生调整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
2.《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附件4,纸质版)
3.《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申请书》(附件5,打印后手写,纸质版)
4.《新长城候选学生信息一览表》(附件6,电子版)
四、相关要求
请院(系)高度重视此次助学金考核工作并指导学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认真审核受助学生考核材料。考核材料请于10月8日17:00点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活动中心东侧324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zhuxue@nwu.edu.cn。
附件1:西北大新长城受助学生名单表
附件2:新长城受益学生成长记录表
附件3: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受益学生调整申请表
附件4: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
附件5: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申请书
附件6:新长城候选学生信息一览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