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中海油助学金”是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2023年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助学金捐赠协议》相关要求,现就2023—2024学年“中海油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及资助金额
评选名额为15名,资助金额为每人5000元人民币。
三、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道德品质端正;
5.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学年未享受其他同类型助学金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2.院(系)评议推荐。各院(系)组织班级进行民主评议推荐,院(系)评审小组评审后,初步选出拟推荐受助学生名单,在院(系)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3.学生工作部(处)对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初步确定拟推荐获资助学生,并在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审批,确定最终受资助学生名单。
五、报送材料
1.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
2.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表(见附件2);
3.学生本人申请书(见附件3,打印后手写);
4.中海油助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见附件4);
5.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需加盖院(系)或教务处公章。
六、时间安排
11月20日-11月23日 学生申请,院(系)评审;
11月24日-11月28日 各院(系)公示名单;
11月29日 各院(系)将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