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大学生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生涯规划意识和就业能力,指导其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举办西北大学第二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目标
与国赛、省赛全面对接,努力将大赛打造成强化职业生涯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供需对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大市场。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不断提升学校生涯教育质量,做实做细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广泛对接行业企业和学生参与赛事活动,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大赛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就业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负责指导统筹协调大赛过程中的相关事项。大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大赛组织委员会,由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教务处组成,办公室设在就创中心。
(二)大赛设专家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聘请有关部门、高校、用人单位、就业和职业规划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独立工作,负责赛事评审工作。
(三)大赛协办单位为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四、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包括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其中就业赛道设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本届大赛不设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赛道。
1.成长赛道。面向本科中低年级学生,重点考察生涯发展理念的树立和职业目标的设定,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详见附件1)
2.就业赛道。面向本科高年级计划求职学生(不含已通过推免等确定升学的毕业年级学生)和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对照目标职业及岗位要求,个人素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详见附件2)
(二)同期活动。比赛期间,学校将围绕主体赛事广泛开展培训指导、校园招聘、校企供需对接、实习实践走访等活动。
五、大赛赛制
本届大赛采用院(系)初赛、校级复赛、校级决赛三级赛制。
(一)院(系)初赛。各院(系)参照成长、就业赛道方案,可通过班级赛、专业赛等环节扩大参赛范围,并自主设定评审方式和奖项设置等。院(系)初赛完成后,各院(系)按赛道各组别不低于2人,不超过参赛总人数的8%推荐校赛参赛选手(参赛总人数以大赛系统最终报名人数为准)。
(二)校级复赛。校级复赛包括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两个环节,书面评审主要考察学生提交的参赛文本材料,综合考虑各院(系)赛事组织情况、参赛人数、就业指导和招聘活动等因素,遴选约150名选手参加现场答辩,成长赛道、就业赛道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各约50人。
(三)校级决赛。校级决赛参照全国决赛办法采取现场比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入围校级决赛训练营选手约60人,成长赛道、就业赛道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各约20人。决赛训练营将综合考虑选手参训表现、指导教师和院(系)支持投入度产生铜奖和优秀奖(每组铜奖6人、优秀奖8人),金银奖项将在决赛现场答辩环节产生(每组金奖2人、银奖4人)。
校赛结束后,大赛组委会将从校赛获奖选手中综合考虑成绩、参赛意愿和备赛投入度等因素,经遴选后按照省教育厅分配我校各赛道名额,推荐参加省级比赛。
六、赛程安排
(一)院(系)初赛(2024年11月)。即日起,参赛选手可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以下简称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11月10日。各院(系)应结合实际确定各自比赛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并于11月18日前报送校赛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3)和学生参赛材料。
大赛平台设成长赛道生涯闯关功能,就业赛道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各院(系)应充分利用相关资源,组织动员全体学生积极参与,在参加比赛的同时不断提升生涯规划意识和能力。
(二)校赛(2024年11月—12月)。2024年11月19日至30日,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按赛制开展复赛评审,确定入围校级决赛人选。2024年12月15日前,入围校级决赛选手参加学校组织的竞赛训练营活动,并通过现场比赛决出大赛最终奖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省赛(2025年2月—2025年3月)。2025年2月,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省级复赛材料进行线上评审,确定入围省级决赛人选。2024年3月上旬,入围省级决赛选手通过现场比赛决出各类奖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全国总决赛(2025年4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参赛要求
(一)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
(二)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竞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等,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各院(系)应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提交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符合参赛要求。
八、奖励支持
(一)荣誉奖励。本届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以及院(系)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竞赛组织先进个人等奖项。
(二)实习、实践和就业机会。赛事将积极对接各级各类政府、企业和事业单位,挖掘优质实习、实践机会和就业岗位,优先为获奖学生提供资源对接,助力学生成长锻炼和求职就业。
(三)学分成绩认定。尚未修学《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的本科生,获得大赛校级铜奖以上可申请课程免修,课程成绩按满分计算。
(四)评奖评优参考。学校将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纳入学科竞赛奖励,并作为A类竞赛,参赛情况将作为奖学金评定、优秀学生紫藤奖、优秀毕业生评选等过程中的参考。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竞赛作为就业育人和促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做好竞赛宣传动员工作,不断提升比赛的覆盖度和参与度。各院(系)要成立竞赛组织机构,制定配套政策,充分调动师生的参赛积极性,要指定专人作为竞赛联络员,负责赛事的沟通协调工作。校内各学生职业生涯教育工作室要将大赛作为主要工作抓手,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赛事解读、选手选育、培训辅导等方面为办好大赛提供有力支撑。
(二)精心组织,全力保障。各院(系)要认真研读竞赛通知,梳理竞赛环节,认真谋划,周密部署,要充分结合院(系)实际情况,为举办大赛和相关活动提供必要支持。要积极将竞赛与各类就业指导、线上线下招聘等同期活动统筹推进,广泛动员用人单位参与大赛,助力更多学生在参赛过程中实现就业。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院(系)要积极开展竞赛宣传和培训指导,引导学生明确办赛目的和意义。要注重在比赛中积极挖掘生涯规划和就业典型人物事迹,通过组织生涯人物访谈、经验分享交流、职场体验、走访调研等活动营造大学生职业生涯早规划、早行动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王伟;电话:88308385)
西 北 大 学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