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全面提升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资助育人实效,确保党和国家惠民政策精准、全面落实,学生工作部(处)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资助工作“互查互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范围
2025年9月—2026年5月
二、互查互学内容
1. 困难生认定工作
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档案及认定申请表是否完整准确,学生家庭及个人信息采集是否全面规范;院(系)两级认定组织是否健全,认定工作机构名单(含院系认定工作组、年级/专业/班级评议小组)及工作记录是否齐备,评议小组成立后成员名单是否在对应年级(专业或班级)范围内公示;困难生认定民主评议材料中,辅导员是否主持评议,学生代表人数是否不低于班级总人数的30%;认定结果报告(含认定依据、条件、程序、结果等)及公示材料是否完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库是否建立并规范管理。
2. 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发放工作
院(系)是否按规定程序开展各类奖助学金评选,评选过程是否公开、公正、公平,对学生举报的处理与反馈材料是否完备;评审资料是否齐全,评审及公示环节是否注重保护学生隐私与人格尊严;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原始材料是否完整,评选中是否存在轮流坐庄、暗箱操作、平均资助或人情资助等情况;是否存在辅导员、班主任或班干部向受助学生索取费用的现象;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奖助资金的行为。
3. 档案管理工作
院(系)学生资助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查阅及销毁是否规范,资助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与保存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配备专用档案柜;工作文件是否齐全(含政策制度文件、学校资助机构成立文件、机构人员及分工、工作计划、总结、会议纪要等);历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是否完整留存;历年国家奖助学金的申请、评审、认定、发放、领款签字、投诉处理、舆情处置等资料是否齐全;获奖及受助学生名单公示照片是否留档;学生获奖受助档案是否按年级、专业、班级分盒存放;社会资助、校内资助等其他资助档案是否齐备;年度各类资助统计表是否完整保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纸质版是否妥善留存;信息安全使用相关材料(如申请审批单、交付记录、销毁证明等)是否留档。
4. 资助育人工作开展情况
院(系)助后教育举措及管理考核情况,是否设立面向本院(系)的社会助学项目,是否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公益活动,资助工作中是否涌现典型事例与人物事迹;院(系)资助育人“三个结合”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成效:一是将资助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引导受助学生提升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二是将资助工作与学生身心健康相结合,助力受助学生健康成长;三是将资助工作与综合素质培养相结合,全面提升学生综合能力。
三、工作安排
本次“互查互学”活动采取审阅自查自纠报告、查阅资料档案、组织学生座谈、发放资助育人成效及满意度调查问卷等形式,由学生工作部(处)统一组织,各院(系)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辅导员分组开展检查与交流学习。活动共分五组,采用交叉检查方式:第一组检查第二组成员单位,第二组检查第三组成员单位,第三组检查第四组成员单位,第四组检查第五组成员单位,第五组检查第一组成员单位。
1. 分组安排(每组首个院系为组长单位)
第一组:计算机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历史学院、文化遗产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第二组:经济管理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医学院、哲学学院
第三组:化工学院、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地质学系
第四组:文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物理学院
第五组: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数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法学院、安莱学院
2. 参加人员
(1)各院(系)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辅导员;
(2)各小组组长单位的辅导员担任组长;
(3)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组织协调。
3. 时间安排
(1)6月1日至6月18日:各小组开展“互查互学”;
(2)6月22日:各小组提交“互查互学”情况书面报告。
4. 其他事项
互查互学结束后,各组需组织讨论并提交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1)被检查院(系)困难生认定工作的优秀经验及存在问题;
(2)被检查院(系)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发放工作的好做法及存在问题;
(3)被检查院(系)档案管理工作的好做法及存在问题;
(4)被检查院(系)资助育人特色工作、优秀经验及存在问题;
(5)对学校资助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四、工作要求
1. 提高站位,精心组织。本次“互查互学”是提升资助工作质量与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各院(系)及小组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统一思想、凝聚合力,通过交流互鉴实现共同提升。
2. 把握标准,客观务实。各小组需认真学习检查方案,严格对标检查内容,逐项细致核查;各院(系)需积极配合检查,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如实回应问询,坚持实事求是,直面问题、不回避矛盾。
3. 紧盯实效,深入整改。各小组要通过全面检查总结优秀经验,促进相互学习;针对发现的问题,各院(系)能立即整改的及时纠正,无法立即整改的需制定措施限期落实,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落地见效,推动学校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