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现就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生安全稳定工作
要牢固树立“学生安全第一、稳定压倒一切”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高度重视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各院(系)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制定好、安排好、落实好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工作预案,防止各类治安案件、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开展安全教育
各院(系)和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节假日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放假前通过主题班会、新媒体宣传、辅导员“四进”等形式对所有学生开展全员、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教育入脑入心、落实落地。
1.依据《2026年稳定安全教育十六条》《高校大学生网络安全教育参考资料》等安全教育材料,重点围绕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网络安全、消防安全等,扎实开展防诈骗、防传销、防溺水、防传染病、防灾减灾等专项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思维,全面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同步强化法纪校规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及学校规章制度,尊重属地风俗习惯,规范个人言行举止,充分展现新时代大学生良好精神风貌。
2.各院(系)和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扎实开展节假日学生心理健康摸排评估,重点针对心理数据库在册学生、新生UPI测试重点关注对象、新生心理筛查重点关注学生、超学制重点关注学生等特殊群体,逐一开展谈心访谈,全面掌握学生假期去向、生活安排及心理状态。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宿舍舍长一线预警作用,健全班级、宿舍心理预警机制,对存在情绪波动、心理不适的学生,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估、早预防、早控制工作要求。精准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日常关注、关怀帮扶,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学生心理中心,严防心理危机事件发生。
3.各院(系)和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引导学生科学统筹假期作息,合理平衡休息休闲与自主学习,做到劳逸结合、张弛有度,养成良好假期生活习惯。针对学业预警学生、就业困难学生、心理问题学生等重点群体,辅导员(导师)要落实“一对一”精准关爱帮扶机制,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沟通疏导,精准掌握学生动态。主动对接学生家长,畅通家校沟通渠道,凝聚家校育人合力,切实解决学生实际困难。
4.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请于9月23日17点前分别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和研究生院(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三、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1.各院(系)及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在假期前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的稳定安全隐患排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消除安全隐患,全力解决好学生急难愁盼问题。
2.组织一次全面的学生宿舍卫生安全检查,彻底排查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除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及不稳定因素,确保假期学生公寓安全。重点提醒假期不离校的学生,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坚决杜绝电动车、电瓶等带入楼内存放或充电现象,严禁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大功率电器、明火等情况,禁止外来人员留宿,学生离开公寓前应妥善保管贵重财物,关闭门窗、水电,防止危害学生安全的事故发生。
四、切实加强安全管理
1.各院(系)及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执行学生离校去向登记制度,动态掌握学生假期行程;强化假期前后学生考勤管理工作,学生提前离校或延期返校的,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审批制度,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持续抓实做细每日晚点名及报送工作,对晚点名过程中排查发现的学生异常情况,做到当日处置、当日闭环。
3.假期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学生返校情况检查工作。各院(系)学生工作干部应于9月27日、10月7日晚到学生宿舍,检查、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对未能按时返校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并追踪其到校情况,将本科、研究生晚点名情况于9月27日、10月7日晚上9时前分别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和研究生院(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五、严格落实值班值守
假期期间,各院(系)要严格执行“一站式”学生社区值班安排,确保值班人员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值班人员要主动深入学生宿舍巡查,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全体学工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妥善处置。
请各院(系)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安全教育全覆盖、隐患排查无遗漏、帮扶管控有实效,全力保障节假日期间学生安全稳定。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