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清明节期间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现就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6日,共3天。
二、切实加强学生的教育引导
1.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尤其是加强对防火、防盗、出行以及网络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提醒学生:离开宿舍时,务必要切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清理废旧物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外出时不搭乘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注意人身和随身财物的安全;不参加探险活动,不到没有人身安全保障的地方游玩,随时根据气象及地质灾害预报做好灾害预防及避险工作;明确互联网不是世外桃源,不是法外之地,要对自己上网行为负责,要树立良好的网络形象,不翻墙查看、评论、转发有害信息,不发表不正当言论、不转发不实信息,发现有损国家、学校和个人的信息,要敢于“亮剑”;谨防“兼职刷单”“游戏装备骗局”“就业贷”“培训贷”等各类金融诈骗活动。讲清楚对于自己物品要妥善保管,出宿舍要锁门,外出要注意自己的财产安全,做到贵重东西不离视线。
2.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舍长的职能,对有心理不适的学生,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防、及时救助,引导学生做好自我调适,并尽快与学生家长联系。
3.加强法纪校规教育。教育学生文明祭奠,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言行举止体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4.引导学生安排学习生活。放假期间,合理调整好休息和学习时间安排,做到劳逸结合、张弛有度。
三、几点要求
1.做好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工作。各院(系)假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和稳定安全隐患排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消除安全隐患。
2.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各院(系)按照学期初的值班安排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完善假期学生稳定安全应急预案,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3.做好学生离校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学生离校去向登记制度,做好学生离校去向相关记录。严禁以任何名义在校外私自租住民房,严禁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游玩,开展校际间学生活动要报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同意。
4.认真做好学生返校情况检查工作。各院(系)学生工作干部应于4月6日晚到学生宿舍,检查、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并将本科、研究生晚点名情况于4月6日晚上9时前分别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和研究生院(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请各院(系)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