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技厅函〔2019〕46号
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教育部和科技部于2018年联合对2007年立项建设的51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以下简称“111基地”)进行了评估。经研究,现将评估结果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华大学“环境污染控制和质量改善创新引智基地”等9家评估为优秀,南京大学“微结构功能材料创新引智基地”等31家评估为良好(附件1),其余11家评估为通过。
二、现根据“111基地”已有建设基础,拟对良好以上的基地持续支持。各依托高校要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强化管理责任,保障建设条件,各依托高校要围绕“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目标和任务,做好顶层设计,完善协调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并按要求组织建设论证,进一步细化未来5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基地建设任务和考核指标。
三、各基地要全面落实未来5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把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科研创新和国内人才培养等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引智工作效益,根据相关规划和建设论证意见,进一步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学科发展前沿和相关产业发展需要,凝炼并落实研究任务,不断完善基地管理和运行机制,统筹外国专家团队来华期间的教学科研工作和访问交流活动,发挥外国人才在学科创新中的独特作用。
四、基地建设所需费用由科技部和依托高校共同筹措。科技部支持经费通过中央财政划拨。各依托高校要积极筹措资金,设立专项配套和发展经费,全面保障外国专家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基地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外国专家经费管理规定。
请各基地依托高校于2019年5月15日前通过“外国专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ceps.safea.gov.cn/)填报《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信息表》(附件2),逾期视为放弃。
“111计划”管理办公室联系人:
科技部外专司联系人:蔡顺康、胡灵山
联系电话:010-68948899-50511
电子邮箱:wjsjhc@safea.gov.cn
教育部科技司联系人:赵明伟、何立芳
联系电话:010-66096358
电子邮箱:zh@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