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贷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开行陕发〔2020〕61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预申请工作
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要进行预申请,高校在读首次贷款预申请学生应回到生源地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并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附件1),预申请学生的信息录入由县级资助中心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操作。
二、贷款申请工作
完成预申请程序的首贷学生及续贷学生应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并携带打印好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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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贷款办理时间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在校生办理的时间段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具体办理时间请学生咨询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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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贷前贷后管理,严控助学贷款风险,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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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事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各院(系)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同时要加大对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网站、云班会、微信、QQ群等平台进行政策宣讲,确保学生能够及时、全面、准确、便捷地获知资助政策。
2.各院(系)要积极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在6月30日前组织有续贷需求的在校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提交续贷申请,原则上前一年获得贷款的在校学生今年均可继续申请贷款。
3.各院(系)要扎实推进“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对借款学生开展诚信教育,采取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主题征文、主题班会、贷款毕业生教育大会等寓教于乐的方式普及征信和金融知识,帮助贷款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义务。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附件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申请系统操作方法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6月8日